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預防約會強暴守則

  • 發布日期:103-07-25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為有效預防因約會遭受性侵害,特叮嚀民眾在約會時有哪些小常識,可以既快樂又能保護自己的浪漫約會:

  • 約會前儘可能將約會對象、時間、地點及預定回家時間告訴家人或朋友。
  • 赴約前,對整個約會行程要充分了解,約會地點要安全、正派、最好是由女性提出熟悉場所。
  • 與對方共進餐宴,盡量不要喝酒。
  • 對於來源不明食物或飲料不要任意飲用。
  • 注意約會時間,不要過早或過晚。
  • 與不太熟對象約會,最好找朋友陪伴赴約。
  • 若臨時改變行程,應以安全為第一考慮的要件。
  • 最好不要單獨前往對方住宿地點赴約,切忌進入其房間或臥室。
  • 檢視對性的態度,設定對性行為的底線。
  • 要明確表達意思,當不想時,就明確說「不」,不要有曖昧不清的態度。
  • 信任自己任何的直覺,如果覺得有壓力時,應立即下定決心離開。
  • 避免陷入甜蜜陷阱,通常男生會說:「如果你愛我,你就應‥.」,但事實是如果他愛你,他就必須懂得尊重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