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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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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護、你我用心

  • 發布日期:103-07-25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為避免小朋友讓歹徒有機可趁,再次叮嚀家長應注意下列事項:
  • 不要將孩童單獨留在家中,尤其是6歲以下的幼童。有人按門鈴時。嚴禁小朋友搶著去開門,以免遭遇不測。
  • 帶孩童外出時,應緊牽孩童之手且勿使其離開視線,切勿被四周環境吸引,無形中忘了孩童的存在,而讓歹徒有機可乘。
  • 外出時為兒童配戴名牌,寫上姓名及緊急電話。萬一孩童走失,可讓警察或善心人士藉名牌上的資料與家人聯絡。
  • 平時須教導孩子瞭解110報案功能及緊急聯絡親友之電話。
  • 勿單獨攜帶2名以上兒童購物、逛街;最好能有其他大人陪同,以便隨時掌控其活動及狀況。
  • 父母應備有緊急救援電話。萬一孩子走失或失蹤,便可立即請求相關單位的支援。
  • 夜間避免讓孩童單獨外出或要求其傾倒垃圾。
  • 平日應教導孩童勿玩耍或單獨操作鞭炮、火燭、及瓦斯爐,以避免發生火災意外。
  • 教導孩童不接受陌生人的金錢、玩具、飲料、糖果等禮物,及不搭乘陌生的的車子。
  • 教導孩童不讓他人隨意觸摸自己的身體,特別是私密處,即使是熟人、親戚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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