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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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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電話假綁票,以現金丟包方式詐騙財物!

  • 發布日期:103-09-09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為提高假綁票案件之真實性,引導被害人誤認發生遭擄人勒贖案,詐騙集團最近又假借綁票衍生新手法,日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接獲歹徒以電話佯稱親友遭綁票並要求被害人以丟包現金方式交付贖款,詐取財物之案例,請大家小心防範,以免被騙。


99年9月間某日午後3時許,70歲林姓老婦人經由家中市內電話接獲不明男子來電,口氣非常兇惡,開頭即稱林婦40多歲的兒子因積欠債務已遭黑道拘禁,電話中並傳來毆打、哭喊的聲音,歹徒並恐嚇林婦改持手機接聽電話且不得掛斷,另並要求林婦應即刻聽從指示,將現金、提款卡、密碼等物丟包於指定地點,否則將對人質不利。林婦因恐懼害怕,當下立即外出至提款機,分兩次提領現金12萬元,接著依照歹徒指示,於下午5時許將現金、提款卡及密碼以紙袋包裝,放置於附近公園涼亭後離開,再由歹徒至現場取款。林婦返家後打電話給女兒告知事件本末,經由女兒與其兒子通話聯繫查證後,始知林婦受騙上當。


此類手法雖是舊式假綁票真詐騙案例,但手法翻新處在於不要求被害人轉帳匯款,而是要求以提領現金丟包方式交付贖款,強化被害人誤認確實發生擄人勒贖之虛擬情境。當被害人逐漸上勾後,接著歹徒勒贖的金額大多在幾萬元至數十萬上下不等,以被害人能夠立即提領現金的額度範圍內,減少被害人懷疑程度;另歹徒會盡量保持電信通話,使被害人受電話牽制,在整個詐騙過程中無法即時查證或與他人聯絡,以增加詐騙成功機會。


警方提醒民眾接獲疑似擄人勒贖電話,除立即掛斷電話,勿與歹徒在電話中周旋,並應報警查證確認其可信度。養成查證習慣是預防詐騙最重要的第一步,如當下聯絡不到當事人,可透過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切勿在未查證情況下,進行交付現金或匯款的動作,以免被騙。建議民眾可多收聽警廣每週日晚間8時「防詐金鐘罩」節目充實防騙知識,保護自己拒絕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