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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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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霸凌案例篇

  • 發布日期:103-08-19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案例一 國中生擁槍自重 校園霸凌
台中縣一群中輟學生,竟然擁槍自重欺凌國中生。主使者是一名17歲的林姓青少年,因為積欠950元的網咖費,則向網咖場所內其他國中生勒索,且因看對方不順眼而痛下毒手,先是用手痛毆,接著用腳拼命踹,受害的國中生被打的倒在地上,而另一名受害的國中生,則是被帶到潭子運動公園,遭他們狠狠圍毆,主使者甚至將圍毆過程上傳網路,以供炫耀。

案例解析
根據調查,學業中輟與少年犯罪具有相當正相關,而本案例中林姓青少年為首的中輟學生,即因積欠網咖費,缺錢花用,而向國中生進行勒索(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林姓青少年為首的集團先鎖定落單國中生(合適標的物),帶至公園或巷弄加以勒索,若有不從就以暴力相向(缺乏監控者)。

案例一 專科生全武行,同學鼓譟看戲
東部某專科學校高職部二年級男學生因細故在校園上演全武行,互毆畫面被在旁鼓譟同學以手機拍錄後貼上網路供人瀏覽,校方指出,衝突原因係A同學於學校消防演練時,抓起一把草揉成團後,朝B同學身上扔擲,致B心生不悅,2天後趁機將A同學書包內及課桌上的物品全部傾倒在地,雙方一來一往互不相讓,隨後一言不合扭打成團。 在旁觀看同學拿出手機拍攝,直至發現雙方均已掛彩,才趕緊趨前拉開,事後又將側錄畫面貼上網。

案例解析
校園暴力事件多肇因於相互磨擦或口角,導致重大傷害,而本案例B同學因細故對於A同學不滿,並進而施以報復行為(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人),而雙方因而相互鬥毆。由於本案例為互毆狀況,兩者均受到一定傷害。而本應協助處理的同學,卻在場觀看鼓譟,未盡排解之力,並將事件側錄,以致場面擴大,難以處理。(缺乏監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