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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忠勤、忠義、忠勇)楷模表揚

  • 106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忠勤、忠義、忠勇)楷模表揚

    一'警察局表揚106年2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忠勤、忠義、忠勇)楷模,於106年3月28日在警察局3樓第1會議室,由市長於市府級治安會報時頒獎,並鼓勵每位同仁人人做好人,個個做好事,培養警察榮譽,激發團隊精神,以提昇為民服務品質。
    二、本分局員警受頒忠勤1件2人:
    (一)水湳洞派出所巡佐兼所長潘至誠。
    (二)瑞濱派出所警員董昊。
    三、分局長林泰裕對同仁能積極為民服務,特於本(31)日晚報會議時,再次公開表揚,藉以促使同仁標竿學習,以提升警察新形象。

     

    發布日期:106-04-05   發布單位:瑞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