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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

  • 發布日期:105-02-02
  • 發布單位:瑞芳分局

時機歹歹,工作沒找到反而戶頭還被警示?!􀂛
一定是因為你把存摺和提款卡提供給別人
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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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關心您